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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第2页)

刘彦直也回来了,缩在角落里喝着已经冷掉的咖啡。

又飞了一段时间,温度表显示气温回到了零度,机舱里暖和了许多,飞机已经脱离了驼峰高山区,接下来是一马平川的印度大平原了。

随着飞行高度不断下降,驾驶舱恢复了清晰视野,舷窗外的冰层也脱落了,气温逐渐回升,冻僵了的壮丁们也渐渐有了生机,趴在舷窗旁看着下面的大片绿色原野。

“这么大片的庄稼地,得收多少麦子啊。”朴实的士兵感慨道。

印度北部十三个机场都是驼峰航线的起点,兰姆伽位于比哈尔邦中部,是一片干旱的河滩,原先有座关押意大利战俘的营地,现在是中国驻印军的大营,驻印军大部已经整训完毕,开始和日军交战,营地是空的,只有少量新兵在继续训练。

兰姆伽野战机场,c47安全降落,詹金斯上尉脱掉厚重的飞行服,来到地面上享受着印度温暖的阳光,忽然他想起来什么,走到右侧机翼查看引擎,引擎一切正常,但是螺旋桨叶片上坑坑洼洼的,似乎被钝器砸过。

詹金斯挠挠头,他有些明白,又不大明白,有人敲击过螺旋桨叶片,把冰层击碎,救了一飞机的人,但是用力过猛,把叶片砸出了凹坑,但是在那种气象条件下,人走出机舱就会变成冰雕,连一分钟都活不过,怎么可能抡着钝器去敲冰块呢。

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想,免得浪费脑细胞,这是詹金斯的座右铭,反正每次航程都是自杀式的飞行,活得过今天,未必有明天,驼峰航线下,至少有一千个飞行员长眠在那里。

补充兵们下了飞机,在军官的口令声中将身上的衣服脱掉,堆成一大堆,新兵严禁穿国内的军装进入营地,防的是虱子等寄生虫,以往这些军装都是要就地焚烧销毁的,后来国军方面觉得浪费,就回收利用,带回去给下一波新兵穿。

新兵们都穿上了卡其布的新军装,长袜子,高筒皮鞋,兴高采烈的爬上一辆道奇卡车去营地了,只剩下刘彦直等人,他们的下一站是加尔各答,兰姆伽东面三百公里的印度第三大城市。

从兰姆伽到加尔各答没有正式的航班,也没有火车汽车,印度是个古老的大陆,基础设施比中国强不了多少,如果这三百公里全靠双脚的话,怕是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刘彦直看了看詹金斯,后者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我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但是我不会让大家吃亏的。”刘彦直道,“飞一趟加尔各答,机组每人一千美元,怎么样?”

詹金斯有些为难,驼峰航线是他的任务,顺便捎带旅客不违反军纪,可是从兰姆伽飞加尔各答,属于擅离职守。

可是只有三百公里的航程而已,而且全是气候温和的平原地带,这三千美元不赚太可惜了,想了老半天,詹金斯决定试一试。

第八十一章会悬空术的苦行僧

“先说好,我们不能降落在加尔各答,你们只能跳伞下去,明白么?”这是詹金斯唯一的条件,“那是英国佬的地盘,加尔各答的港口有两次被日本飞机轰炸过,英军防空部队神经紧张,见到飞机就会开火。”

“成交!”刘彦直一口答应,姬宇乾是各种体育运动发烧友,跳伞是他的拿手好戏,关璐也曾经多次参加过跳伞活动,不是新手,唯有拴柱没跳过伞,但是有自己从旁协助,想必也不会出事。

谈好了条件,飞机立刻起飞,飞往加尔各答,曾经的英属印度首都。

两小时后,穿越小组四人抵达加尔各答,因为没有飞行任务,他们四个人是跳伞下来的,离机前,刘彦直支付了三千美元,但是詹金斯拒绝了。

四人在加尔各答郊外跳伞降落,晃晃悠悠,安全落地,恒河三角洲地区土地肥沃,植被茂盛,满眼都是葱绿,附近有个村庄,尽是低矮的土坯茅草房,身上只围着一块粗布的村民跑来围观,他们肤色黝黑,态度和善而热情。

姬宇乾尝试着使用多种语言和村民交流,最终有一种语言对路,村里的长者同意接受降落伞作为报酬,出一辆牛车送他们去加尔各答,并且提供一顿丰盛的晚餐。

拴柱很佩服姬宇乾,问他说的什么语言。

“孟加拉语。”姬宇乾耸耸肩道,“印度人的语言太多,我不得不一个个的试。”

晚餐是典型的印度大餐咖喱米饭,放在芭蕉叶子上的一堆米饭和一小坨屎黄色的咖喱,用手搅拌后食用,这是村里能提供的最高级的美食了,毕竟四具降落伞的真丝伞面可以为整个村子的女人提供美丽的沙丽了。

大伙儿忍着恶心稍微吃了一点咖喱饭,将余下的赏给了馋涎欲滴的孩子们,趁着太阳还没下山,乘坐牛车进城,走过一段简陋的土路,就上了碎石子铺成的高等级公路,偶尔还会有汽车经过,远方一座城市影影绰绰。那就是伟大的加尔各答。

加尔各答是一座内部城市,位于恒河支流胡格利河东岸,城市分为泾渭分明的两个区域,白人殖民者居住的白区,土著居住的黑区,前者遍布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道路宽阔,绿草如茵,有电车和地下排水系统,黑区则是密密麻麻的棚户区,不可计数的印度人住在里面,过着牲畜不如的生活。

从1772年到1911年,加尔各答一直是英属印度的首都,也是印度大陆科学文化经济政治的中心,英语是这里的通用语言,这座城市和她的郊区截然不同,用后来流行的一句话来形容,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

牛车进入不了高大上的白区,四人下车转乘电车,除了姬宇乾,其他三人都是第一次来印度,尤其拴柱,长这么大头回走出国门,看什么都新鲜,两只眼都不够用了。

“我2001年来过这里,基本上变化不大。”姬宇乾说,“真是一座活化石城市。”

白区的街道上不乏印度人,但基本上都是高种姓的人士,西装革履拿着手杖,等电车的时候看英文报纸,彼此间的对话也都是英语,亚洲最早的中产阶级就诞生在这里,上海滩也只是后起之秀。

姬宇乾熟门熟路,找了一家他曾经住过的饭店,加尔各答皇家酒店,一座白色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彬彬有礼的印度门童,可亲的英国大堂经理,还有可口的咖啡,当然这一切的代价是充足的旅费。

懒人天下  邪王嗜宠:逆天小毒妃  今天我又被迫复活  吞天修罗  与极品老婆的荒岛生活  我靠美食在逃生综艺爆红  清君侧  反派穿书逆袭指南  朝如晨夕(高干)  天王神婿  跟渣攻他爸离婚后揣崽了  乖乖小夫郎  月光吻  我的外卖群里有神仙  什么?俺全家带着贸易空间穿六零了  幸运合伙人  媚骨生香  男主养的霸宠跟我跑了[快穿]  权倾盛世  我就想蹭你的气运(当我得了绝症后他们都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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