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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略历七月二十日,明媚的阳光照耀整个峡湾。
峡湾内罗斯人集结起一直前所未有庞大之船队,它们纷纷停靠在近海,各类船只总数多达二百艘!
海岸边,一座小型的石头祭台拔地而起。
露米娅头戴鹿角盔,高举起一块刚刚剖开的鹿肝。鹿血滴在她的脸上,而肝脏对着太阳。
数以千计的人们海滩上跪了一片,对着太阳顶礼膜拜。
相当多的亟待出征的战士,他们为了向奥丁展示自己的武威,膜拜太阳之际也身着甲胄。
现场的精锐罗斯战士,无论是身披锁子甲还是披甲,他们皆穿着白布长衫,胸前与后背的蓝色交叉条纹,更显他们的力量。
海滩上神奇的出现一片白色,混搭着蓝色调,这真是前所未有的盛景,就好似炎炎夏日出现一片积雪。
“神啊,赐予我们胜利!赐予我们结束这场漫长的战争!就让我们征服哥特兰人!”
恍若阳光变得更加明媚,海风也更加和谐。
露米娅缓缓放下鹿肝并挤压之,血水盛满了一只金杯。
留里克不想喝血,如果可以,他更喜欢放了盐的鹿血的血豆腐。
这是出征前非常有必要的祭祀,目的正是给数以五千计的双眼做一番表演。
留里克亲自扛着那雕着龙头又缝纫金边的“船桨旗”,他站在了祭台上,将旗杆狠狠扎在石头缝里。
他接过着金杯,忍受着奇怪的呕吐感,将热腾腾的鹿血一饮而尽。
他满嘴是血,场面是那样的震撼,罗斯人山呼万岁。
露米娅张开双手,平息人们的亢奋。她撕扯着尖锐的嗓音,吼叫道:“公爵之子留里克!我们的统帅!神已经指认他为我们带来胜利!”
要激发人们的热情,口号必须言简意赅,她很清楚这一点。
“罗斯必胜!留里克必胜!”
“罗斯必胜!留里克必胜!”
……
人们重复着露米娅的口号,数千人异口同声,热烈的情绪感动所有人,甚至海波也为之沸腾。
祭祀有了热烈的结束,远征也从此开始。
庞大的军队就在当日开始调度,战士们带着自己的装备陆续登船。
为了这一战罗斯人已经是实质上的倾巢出动,几乎所有的敢战男丁,包括绝大部分男孩奉命出征,留守的就剩下大量的妇孺。
有一百多名实在上年纪的老汉,他们人生暮年,竟光荣的成为罗斯堡的驻守者。
罗斯堡内部空虚,是否会被潜在的敌人趁虚而入呢?
当然有人提出这样的担忧,作为军事统帅的留里克否决了全部的担忧。
罗斯人已经摸清了整个波的尼亚湾周遭的地理构造,倘若有潜在的敌人,最近的也是遥远山脉西方海湾的巴尔默克部族。
周遭的小部族尽数被罗斯人征服,这些部落民战士,已然成了罗斯大军的一员。
留里克看似在赌,实则心有成足。
罗斯堡地处偏僻,非但不是四战之地,还是一出优秀的避风港,是游离在纷繁世界边缘的安全区。
整个战争确实有着很大的冒险成分,统帅一支三千人的队伍,罗斯人没有任何一人有如此经验。
不过,留里克突击推广的服装、旗帜和旗队编制,让统御大大军变得科学有组织。
约三十名战士对他们的队长负责,三个队长对他们的百夫长负责,五个或六个百夫长对他们的旗队长负责。
所有的旗队长对留里克本人负责。
一套基层军官系统被设立,留里克不指望他们真的有着惊人的组织度,他特别要求士兵一层接一层的盯着他们的指挥官。
普通的罗斯战士,他们的头盔是包了铁皮铜皮的皮盔。
所谓小队长,皆是人群中的强悍者,这些人的头盔便装饰了新的花样。头盔支棱起一支木棍,其上捆扎两条白布和两条蓝布,以此证明队长的存在于所在的位置。
所谓百夫长,他们的头盔装饰必须更加华丽,仅仅的捆扎布条完全不够用,那根支棱起来的木棍上还捆扎着一圈大雁飞羽和漂亮欧洲野鸭的羽毛,并用松胶粘粘进一步固定。大家对这些装饰物并不感兴趣,完全是因为它们可能干扰个人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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