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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以来,莫栀山每日都会同翰林院众人一同抄录残卷内容,然后一起用膳。
就这样,他成功地打入翰林院蹭饭小分队,成为蹭饭的一员。
在这个过程中,莫栀山也经历了跟翰林院众人几乎一模一样的心理路程。
他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翰林院众人总是说沈恪庭带了个百宝袋。
原以为那日尝到的蟹黄酱已经是人间至味,谁知后面沈恪庭又掏出一样又一样新奇又美味的吃食。
每一样让莫栀山深深为之震撼,甚至颠覆了以往的认知。
但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两样用途最为广泛的吃食。
一是各种可以用来拌菜拌肉,拌饭拌面的酱料。
不管那顿饭多么的寡淡无味,难以下咽。
只要酱料一加,立马就化腐朽为神奇。
第二样便是那可蒸可煮,可单独制成一盘菜,也可与主食一起烹制的腊肉。
“瑾瑜,腊鸭腿个头这么大,真的要煮粥吗?”
“瑾瑜,要不我们直接把腊鸭腿煮来吃算了,应该很香。”
沈恪庭知道大家来到白水县后很不习惯,也没想着吃独食,每次都会拿出沈华筝备好的东西,为大家改善伙食。
今日他又从“百宝袋”里拿出了腊鸭腿,打算煮一锅腊鸭腿山药粥。
众人正围着沈恪庭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自己的意见,有人突然想到了上次吃到竹笋焖腊肉——
“上次的竹笋焖腊肉就很美味,我现在想起来都要流口水了。”
这话一出,众人便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道竹笋焖腊肉的味道来。
那一次,沈恪庭按照沈华筝写下的方法,做了一道竹笋腊肉煲。
竹笋脆生生的,在焖煮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了腊肉的油脂和咸香味。
一口咬下去,竹笋的清香和腊肉的咸香交织在一起,一种独特的口感在舌尖上展开,真的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根本无需别的菜,光是就着那锅竹笋焖腊肉,就可以吃下几碗饭。
听着他们的话,莫栀山也想到了那日的竹笋腊肉煲。
竹笋清脆爽口,轻轻一咬,那鲜嫩的质感仿佛要在口中融化。
腊肉香味浓郁,咸鲜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细细咀嚼,腊肉的鲜香和竹笋的清甜在口中相遇,形成一种令人沉醉的美味。
莫栀山很喜欢那种感觉,那是满满的家常菜的味道。
也是他离家后再也感受不到的温暖。
姜诚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沈恪庭,“瑾瑜,要不我们这次也做竹笋焖腊肉吧,反正都是腊肉。”
这么好的腊肉,总觉得煮在粥水里浪费了。
其他人也跟他一个想法,都巴巴地看着沈恪庭。
沈恪庭:……
他摇了摇头,“不行,上次竹笋腊肉煲用的是豚肉。这次是腊鸭腿,用来煮粥更加合适。”
眼看着众人开始变得垂头丧气,沈恪庭又补上一句:“这是我妹妹说的。”
一听这话是沈华筝说的,翰林院蹭饭小分队一个个变脸变得飞快,开始无脑支持。
毕竟大家都对沈华筝的手艺和品味有着谜一般的信任。
“既然沈姑娘这么说了,肯定有她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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