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王没说话,只是用力抱紧了他。
祝明玺闭上眼,轻轻抚摸他的后背和脊骨。
“洛希尔,不要再离开我了,不要再去寻找无用的长生的办法了,你就陪着我走完最后这段路程,好不好啊。”
祝明玺等了许久许久,才听魔王颤声回答他:
“好。”
祝明玺很快又觉得困倦了。
他躺在床上,魔王用力抱紧他。
祝明玺没一会儿就陷入了沉睡,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察觉到有人把冰凉的脸颊埋入他的颈窝,呜呜咽咽地哭。
第124章
祝明玺觉得他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老死的血族。
天还没亮,祝明玺就被一阵饥饿感弄醒,他熟门熟路地蹭到枕边人的怀里,贴上他的脖颈,张开嘴狠狠咬了下去——
咬,咬不动。
身上没有力气,牙齿不够尖锐,魔王皮肤太硬。
一口咬下去牙龈泛酸,鲜血倒是半点没尝到。
所幸魔王已醒,轻而易举就划破了自己颈间的皮肤,把祝明玺抱在怀里任他吮吸。
祝明玺被魔王的鲜血勾得神摇魂荡,他一边吸血一边悲哀地想,他这种吸血鬼要是放外面,估计是要被饿死的。
除了不能永生,祝明玺变得和其他的吸血鬼没什么两样。
所有食物都变得味同嚼蜡,只有鲜血能够令他饱腹。
他的皮肤变得苍白无色,光是看见阳光就会觉得灼热和不适。
他甚至在某一个夜晚无师自通地变成了蝙蝠。
那真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晚上,魔王刚把昏昏欲睡的祝明玺放到床上,只是转身拉了个窗帘的功夫,祝明玺就不见了。
房间变得安静,床铺变得平坦。
“阿玺!”
魔王呼吸一滞,他简直是惊慌失措地扑到床上一把掀开被子!
……然后看到了一只茫然无措地从翅膀下面探出头来的小蝙蝠。
蝙蝠摇摇晃晃地从床上站起来,它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又扇了扇翅膀,最后抬起头来。
“洛希尔,变不回去了。”
魔王僵硬的身体瞬间放松,他笑着松出一口气,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祝明玺捧在手心里。
血族可以轻易令他的初拥者臣服,甚至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纵他们的身体形态,这也是洛希尔费尽千辛万苦也要亲自把祝明玺变成血族,而不假以他人之手的原因。
他现在只要伸手一点就能让蝙蝠变回祝明玺,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珍之重之地把它捧在手心里,亲吻它毛茸茸的脑袋。
“阿玺,”魔王爱不释手道,“你现在好小。”
为了不在死后变BOSS我尽力了[无限] 民国小百姓 [崩铁同人] 云上五骁,我排第六 何处寄相思 在年代文里爆改男配命运 将将好 成为年代文大佬的病弱妻子 太子夺妻,竟是美强惨忠犬 天子御刑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心机美人的上位史 [红楼] 国师宠妻日常 你别太嘴硬 博弈悖论 开局一座公寓:在末日当包租婆/我,包租婆,坐拥一座城 师妹她一心飞升 外婆家的小饭馆[美食] 我是乙女游戏反派千金 重生高中时代 npc靠读心经营魔物餐馆
原主被续母和同父异母的妹妹暗算,做为军医毒医学博士苏落雪一朝穿越,偶然与摄政王相识,看摄政王怎样追得美人心?女主穿越过来,开医馆,开火锅店,还和摄政王一起上战场,看她这样征服古代王爷。...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现代美艳销售时二夜,穿越兽世,与翼虎族少主明,相识相爱。两人生活中,会擦出怎样的火花?时二夜能否带着爱人,回到现代文明社会?且看我一一道来!...
我在皇子身边蹭紫气简介emspemsp关于我在皇子身边蹭紫气凤无妖是堂堂魔族尊公主,可是没想到,一时大意,竟然穿到了一个废柴的身上。一个没有灵气的世界,而且原身还是家族弃子,凤无妖抑郁了。谁说不能习武就是废柴了?谁说凤十三是个傻丑...
一胎三宝妈咪又掉马了简介emspemsp关于一胎三宝妈咪又掉马了五年前,渣姐陷害,被迫离婚,产子后又被抢走了孩子。五年后,她携双宝强势回归,势必调查清楚真相,手撕渣渣,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却没想到萌宝一哎,这届家长真难带,一个误会,还解释不清楚了。萌宝二真不知道我们这么聪明,爹地的智商却被一个绿茶牵着走!怀疑是不是亲生第N次萌宝三没有我们送不来的助攻,如果有,那就助攻两次!再然后男人携千亿聘礼从天而降,跪地求复婚老婆,儿子想妈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