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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书,其实算是一本手记。里面写的,都是些照管栀子花的心得。字迹齐整,纸页也崭新,可见是刚刚写好的。
我虽然对书法不甚在行,不过,我有个喜欢书法的兄长。他书房的藏品之中,有齐王的手书。我特地去找来看,两相比照之下,确定了这正是齐王亲手所写。
对于齐王这等拒人千里之外的性情而言,这是不是体贴得有些过分?
心头又变得痒痒的,就像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对我有意思?
第三十五章旧事(七)
这念头出来,我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说实话,我自认我这皮囊生得很是不错,长这么大,也没少遇到有男子吐露倾慕之心。
一直以来,我如果感到谁对我有意思,那后续之事就会证明他确实对我有意思。
当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应该会有我看上了对方但对方看不上我的,但这样的事还从来不曾有过。就算有,我坚信那只能证明是对方眼瞎了。
自古红颜祸水配英雄少年,我上官黛,难道就不配迷住齐王么?
心里一个声音道,我当然配。
想着这些,我得意洋洋。
按照我的经验,齐王应该过不久,又会找个什么由头在我面前出现。
鸳追鸯,凤求凰。
作为一个理应受尽天下人宠爱的高门闺秀,我只消佯装什么也不知,矜持地等着别人献殷勤便是了。
毕竟是他喜欢我,又不是我喜欢他。
很快,我就知道了,齐王为何急匆匆地要见我。
就在隔日,他被先帝差遣,到皇陵里主持扫陵之事去了。
据明玉说,这是先帝将齐王支开的借口。因为秋觐到了,除了各地进贡,外邦使者也纷纷来朝,拜见天子。自从齐王在那马毬场上亮相,他的名声广播天下,更是传到了海外。已经有使者向先帝当面提出,想拜会先帝这位名声卓著的兄弟,一睹绝代风华。
先帝自是不愿意再看到这等喧宾夺主的场面,于是找了这么个活打发他去干。
这事,让我错愕了好一会,感觉心头那秋千的绳索,荡着荡着就断了一根。
几日之后,我又听说,齐王从皇陵里回来了。
明玉和我的好友们一改齐王不在京中时的百无聊赖,又开始每日叽叽喳喳说起齐王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仿佛个个都是深藏在齐王身边的细作。
我听着她们议论,头一次陷入迷茫。
从上次见他到现在,又过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我的栀子花,因为齐王那手记写得着实详尽,不但保住了性命,还愈发茁壮。
我破天荒地跟着父亲去这个宴那个会,连同春园也借故去了一次。机会给得如此之足,任何一个对我有意思的人,都不会在这一个月里毫无作为。
竟是我自作多情了么?
至此,绳索全断,秋千落地。
————
虽然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过是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他也不喜欢我罢了。
可史无前例的,我感到有些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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