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河扫了一眼屏幕,直接了当的说道:“好了,有请下一位连麦网友。”
嘟嘟嘟……
“主播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同样是一名女性的声音,这次,人家直接开门见山:“上周六,我带着儿子去金店给自己买首饰。”
“我正在那里看戒指呢,只听得‘咔嚓’一声。”
“扭头一看,是我儿子不小心把他们店里一枚玉镯子碰到地上打碎了。”
“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心道这下完了。”
“后来,金店要我赔偿玉镯子的价格,整整三万八呐。”
“我们就是一普通的工薪家庭,三万八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我本想着跟他们店里协商一下,能不能少赔一点,但是他们死活不同意,非要让我们原价赔偿。”
“我一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结果因为这事,都闹上了法院,主播你说,这件事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张三律师,您可一定要帮帮我啊!”
呃?
这件事嘛。
放谁身上都觉得挺倒霉的。
别说这位女士只是一位普通家庭收入的妇女,就算是林河现在怀揣几百万。
要是逛个金店,被讹上三万八,心中也是挺不爽的。
甚至内心中,还隐隐有一种把对方老板送进去的冲动。
林河吐了一口气,问道:“这位女士,按照道理来说,这么贵重的玉镯子,不应该都是放在柜台里的吗?”
“怎么会被你家小孩子打碎?”
“难道是你家小孩子把人家柜子推倒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熊孩子的父母铁定要担全责的。
“不是的。”
女人解释道:“当时那枚镯子就放在桌子上,并不是在柜台中。”
“他们店员解释说,是上一位顾客试戴之后,还没有来得及收起来,就被我家小孩子碰到地上,给打碎了。”
哦,既然是这样,那这问题好像不大。
只要孩子不是故意的,那就一切好说。
林河轻笑一声,道:“女士你也别上火,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咱们就从法律上分析一下双方的行为和责任。”
“首先,你家孩子打碎玉镯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的民事侵权,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你家孩子要对店家做出赔偿,因为孩子还小,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赔偿。”
“至于是否真的要赔偿对方三万八千元,这一点就很值得商榷了。”
“按照你说的,如此贵重的首饰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放在柜台上,且没有设置任何保护装置,金店一方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具体责任怎么划分,到时候要看法官怎么判定的了,不过我估计是你们双方五五开。”
“而且,这枚镯子的价格,也不是金店一方说了算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就是说呢,商家要求你必须原价购买损坏的玉镯,这个主张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玉镯能够修复且可行,应当优先修复,则赔偿的数额限于修复费用和贬值损失(即使修复价值仍与受损前有差额),只有不能修复或者“显有重大困难”,才可以要求赔偿整体的“重置费用”。”
“如果玉镯确实不能修复了,你也可以要求金店出示玉镯价值凭证,证明这枚玉镯确实价值三万八。要知道,商家的货物标价,都是包含了自己的利润在里面的。”
坏女人贯彻始终 垂耳兔幼崽和大佬监护人 淋雨季 宁愿被操也不愿上班NPh 不道德关系(伪父子盖饭,3p) 《可恶,又被抓住了》(np sp改后重传) 淫骚丫鬟(1v1 bbw和变态腹黑男) 莺莺(古言1v1) 掌中囚欢 漂亮美人,掰弯直男 离婚后,高冷总裁求我别撤资 羞辱对象是恋爱脑(系统) 和美女首富离婚后她动心了 你看我像人吗 穿成劣质omega被死敌宠上天 揣崽后和龙谈恋爱 第七年夏 我真是人类[末世] 快穿之天师逆袭 在恐怖游戏里被疯狂觊觎(np)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杨侑不小心穿越成了大云王朝成国公的世子。人称青城第一大祸害!天天勾栏瓦肆,挥金如土,最爱潇洒摸鱼小日子。直到女帝微服私访青城诗会,各大才子现场以赏月为题作诗。正当所有人自信诗词无双的时候杨侑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头邀明月,独酌无相亲!天下所有才子黯然失色。...
至尊神殿简介emspemsp(又名至尊神殿至尊龙帝)(主角名陆鸣)一代天骄张浩然得到至宝人皇印,却惨遭兄弟陷害,附身于小家族落魄少爷身上。看落魄少爷手握至宝,如何崛起!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的机会,那我定要报仇雪恨,恣意...
(草帽团全灭!杀海贼杀天龙人单女主收赤犬!建新海军!)阿尔斯D白晨,洛克斯时代最强中将,在神之谷战役后被世界政府抹杀一切存世资料。如今,顶上战争强势归来!他为什么还活着?!!!白胡子突然觉得那名为希望的泡沫仿佛有了裂痕。战国和卡普紧握双拳,脸上的青筋仿佛要炸开。黄猿青雉默不作声,仿佛此时的白晨才是海贼。...
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
九荒剑魔简介emspemsp关于九荒剑魔一点寒光万丈芒,屠尽天下又何妨!苍穹之下,天道无情,仙路渺渺,大道争锋!...